嘉峪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申报 “甘肃老字号”企业的公告
为推动老字号企业守正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品牌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甘肃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3〕90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4〕51号)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甘肃老字号”企业,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嘉峪关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一)“甘肃老字号”品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 30 年(含)以上;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甘肃省地域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同。
(二)甘肃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甘肃省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
2.依法拥有与甘肃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甘肃老 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 20 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申报流程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在征集时间内到市商务局申报。
四、征集原则
此次征集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认定的原则。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1.“甘肃老字号”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申报企业先与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937-6235815
嘉峪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