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27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10: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英石板材生产项目

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甘肃景鸿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景鸿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英石板材生产项目新建1座原料储存库,建筑面积600m21座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厂房,建筑面积720m21座成品储存库,建筑面积300m21座办公用房210m2,依托现有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石英石板材150m2,本项目只生产石英石毛坯板,不进行后续的加工。

废气:原料上料口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色选工序上料口和色选机上方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配料搅拌、布料、压制成型、固化烘干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原料储存在封闭式原料库内,原料储存和装卸过程中采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其他粉料均采用袋装。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嘉东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音、高质量设备,在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强度。 固废:厂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不外排;不合格品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外售至商砼站、水泥厂等;废包装袋和废布袋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晾晒后外售至建材厂;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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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7-6261383、6226005(传真),邮箱:sthjj6261383@163.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生态环境局大楼601室 邮编:7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