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09: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综合开发利用石墨烯、锂矿暨多种矿体加工纳米材料建设项目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甘肃科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15732.58m2,建设4条生产线,产品包括800t/a石墨烯、1000t/a锂矿粉及50t/a其他矿产品(硅石、白云石、石灰、石灰石、方解石、硅石、滑石、工业盐等),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值班室、产品库、原料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1.废气:物料堆存、装卸均在封闭式原料-产品库内进行,原料定期设置雾炮机洒水;上料口设置水喷淋设备,传送采用封闭皮带;破碎机、筛分机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至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粉机、分级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出风口连接粉仓,磨粉系统与粉仓之间通过封闭气力输送。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进行减噪;以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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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6261383、6226005(传真),邮箱:522889279@qq.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7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