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公示
因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土地用途计划由工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位于兰新东路南侧、大唐路东侧、同康中医院北侧。
3.地块现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9917.71m2(地块1面积为13445.59m2、地块2面积为2999.5m2、地块3面积为3472.62m2),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地块1面积为13445.59m2土地用地类型由未利用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转换,历史上由嘉峪关大友嘉顺物流有限公司建设砖混结构平房约500m2平房,开展外销及物资配送工作,后租用给哈雷驾校进行教学使用,租用期间建设了约300m2的彩钢房。通过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了解到,周边地块无相关危险废物、废水排放输入记录等情况,通过现场踏勘未发现“三废”外来输入情况及迹象;地块2面积为2999.5m2土地用地类型由未利用地→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转换,历史上商业用地建设了砖混结构平房约1000m2,该地块的建筑物于2025年由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拆除。通过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了解到,周边地块无相关危险废物、废水排放输入记录等情况,通过现场踏勘未发现“三废”外来输入情况及迹象;地块3面积为3472.62m2土地用地类型由未利用地→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转换,历史上其他商服用地建设了砖混结构平房约1500m2,该地块的建筑物于2025年由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拆除。通过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了解到,周边地块无相关危险废物、废水排放输入记录等情况,通过现场踏勘未发现“三废”外来输入情况及迹象。本次调查查明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地块不存在潜在土壤污染源,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恨,电话:13830783657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8993798239,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2025】LC-03-21-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