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计划分配方案
2025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202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227万元,以切块资金形式下达。
为做好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工作,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确定202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2025年第一批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拟分配金额 (万元) |
1 | 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含铬构筑物环境治理项目 | 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80 |
2 | 嘉峪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更新补充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20 |
3 | 嘉峪关市2025年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20 |
4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检测、鉴定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7 |
总计 | 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