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4 14: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法规规章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

种类和范围

许可事项

备注

甘环辐证[B203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核发。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综合办公楼辐射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231632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