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3 18: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地用途计划由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雄关大道东侧、花城路南侧、石关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37363.09m2。调查地块目前为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为裸土地、戈壁滩。根据调查,地块内无任何建筑设施,未在地块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根据人员访谈及影像资料可知,2020年9月与2021年5月左右,在该地块内修建了2条水泥混凝土临时便道,主要用于运输南湖国际A区住宅修建所需砂石料,施工期间对该地块未造成任何污染,地块内未进行任何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该地块未受扰动,戈壁滩地貌。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计划将土地出让,土地用途由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变更后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雄关大道东侧、花城路南侧、石关路西侧、规划路北侧的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地块内及周围500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0937-6302237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93798239

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  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

附件 嘉峪关市[2025]JN-J02-15-2-0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