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因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地用途计划由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驼铃路西侧、明湖居北侧、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宿舍楼东侧、嘉峪关军人子女教育食宿站和南湖社区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22467.05m2。调查地块于2020年9月之前为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根据调查,地块内无任何建筑设施,未在地块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2020年9月,嘉峪关市酒钢三中临时施工期间分别在该地块西北角建设1座面积约15m2的彩钢房,在地块东北角建设1座面积约32m2的彩钢房,均用作施工器械临时堆放场所。根据调查,施工期间(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未对该地块造成任何污染;2021年5月,在施工结束后,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对该地块东北角32m2的彩钢房进行了拆除,遗留地块西北角15m2的彩钢房(闲置);2021年5月至2024年9月,期间未再进行任何开发建设行为;2024年9月,明湖居小区为美化小区周围环境,在地块南侧建设了面积约2980m2的绿化带;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期间未再进行任何开发建设行为,地块仍为建设用地。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计划将土地出让,土地用途由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变更后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嘉峪关市驼铃路西侧、明湖居北侧、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宿舍楼东侧、嘉峪关军人子女教育食宿站和南湖社区南侧的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地块内及周围500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0937-6302237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93798239
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 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
附件 嘉峪关市[2025]JN-JN01-14-2-0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