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微笑齿科诊所等8家单位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公示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法规规章规定,嘉峪关微笑齿科诊所、嘉峪关市精又益口腔诊所等8家单位向我局递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领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事项 | 备注 |
甘环辐证[B2016] | 嘉峪关微笑齿科诊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7] | 嘉峪关市精又益口腔诊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5] | 嘉峪关爱雅口腔诊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9] | 嘉峪关市至正口腔诊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4] | 嘉峪关市手足显微顾客医院有限公司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2] | 嘉峪关市同心五官科门诊部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8] | 嘉峪关市新奥口腔诊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
甘环辐证[B2013] | 嘉峪关市康齿口腔医院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核发。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综合办公楼辐射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231632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