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7 14: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嘉峪关金东阳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

注销原因

备注

1

嘉峪关联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162020093210209P001X

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

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位于酒钢冶金厂区内,因酒钢集团十四五规划需要,该公司生产区域将被整体收回用于其它项目建设,原有生产线整体拆除,根据企业申请,注销该企业现有排污许可证。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