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听证申请人张振海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甘肃海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张振海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11月3日15:0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6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3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法规宣教督察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景华电话:0937-6234642)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