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验收单位开展技术帮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在嘉企业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为契机,以规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调试验收为抓手,于1月7日对驻嘉8家运维单位和3家验收单位进行技术帮扶,以精准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
据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切实解决技术服务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市生态环境局召集各有关单位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关于自动监测设备管理的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全方位宣讲解读,明确技术服务单位在监测活动中的职责边界、操作规范及法律责任,引导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同时,针对自动监控设备从安装选址、联网对接、调试校准,到验收备案、日常运维的全流程技术要点进行细致讲解,逐一梳理各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防范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与各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面对面交流,集中解答共性问题,分析解决个性难题。通过互动答疑、经验分享,有效破解了技术服务单位的实操困惑,提升了驻嘉技术服务单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其为重点排污企业提供更加合法、高效、规范的技术支撑,以“服务型执法”模式搭建起政企沟通桥梁,切实减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