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月20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鱼新科带队深入嘉北工业园区工业企业、仓储料场、建设项目等现场,实地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亨通公司铁路专用线货场,检查组对企业料场扬尘管控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带头表率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在索通公司烟气脱硫项目现场,检查组听取并询问了烟气脱硫设施的调试运行情况,认真查看了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台账,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企业相关负责人阐明了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要求企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嘉唐氧化铝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组详细询问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要求企业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同时,指导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的协同共进,为全市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督导检查中,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全面学习并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建设绿色发展典范城市”的总体目标,不折不扣细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全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