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发布日期:2022-08-30 09: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审计局

1、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二、民族区域自治;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事业;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2、“两个共同”的内容是什么?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三个离不开”的内容是什么?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4、“四个维护”的原则是什么? 

民族工作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5、“五个认同”的内容是什么? 

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6、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自哪年施行的? 

2005年5月1日。

8、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用文(字)是指什么? 

自治区境内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武装力量和中央及外省区驻我区各单位的名称,需要社会公知并且用文字表示的标志,其中牌匾、公章、文件头、信封、信纸、会标、公告、票据、证件、须知、营业执照、奖状、锦旗、时刻表、机动车辆等必须用蒙汉两种文字并写;宣传栏、标语、广告、产品说明书、商标、装璜、表册、标价、界牌、指路标志、交通标记等,也要体现民族特点,逐步做到蒙汉两种文字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