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审计局制定出台《审计项目限时办结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15 11: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嘉峪关市审计局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要求,积极探索“抓效能促发展”的方法路径,制定出台《审计项目限时办结管理办法(试行)》。

一是划分项目类型,科学核定时限。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平适度、注重效能的原则,根据审计对象、资金额度、审计年度,并结合难易程度和审计力量情况,划分为大、中、小三类审计项目,对三类审计项目各阶段所需时间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核算确定,要求三类项目从进点审计到报告出具总时限在分别控制在93个工作日(现场50个工作日)、69个工作日(现场30个工作日)和54个工作日(现场20个工作日)以内。

二是注重过程控制,规范进度管理。综合考虑大、中、小三类审计项目涉及的各项因素,将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划分为通知送达、现场实施、征求意见、复核审理、报告审定、整改落实、案卷归档等七个阶段,分别确定每个阶段的完成时限。要求审计组组长严格控制审计项目实施时间,统筹安排各阶段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全过程进度控制。强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调度,有效解决审计时间长、跨年度结转审计项目的“顽疾”,着力实现当年审计项目全部办结。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审计质效。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实行全过程分级负责,严格靠实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项目主审、审计人员、审理人员等对项目管理、督促检查、复核审理等环节的具体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求计划管理科室及时跟进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进度执行情况。将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作为对科室和审计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质效不高,无故拖延进度,影响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如期完成的,对该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予以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先选优,做到奖优惩劣、激励担当,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真正实现“抓效能促发展”的目标。(汪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