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放管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发布日期:2025-06-16 15: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效能,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分类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心全意助力企业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把“放”落到实处

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和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即来即办。减少组织方案技术审查环节、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环节,简化方案编制内容、行政许可程序和设施验收程序,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只需提交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及申请即可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有效节约企业成本。

二、优化营商环境,把“管”抓到实处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互联网+监管”、遥感监管等方式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检查。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水土保持遥感解译图斑,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通过“区域监管”APP智能软件,按照图斑必到、核查必清、录入准确、查处到位的原则,认真开展图斑现场复核、认定等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三、优化营商环境,把“服”做到实处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160 号)要求,多方联动,优化服务,积极协调工业园区管委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精简优化审批,为项目单位提供简政放权的便利服务,对开发区内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建设单位自行送审,实行承诺制管理,水土保持许可即来即办,现场办结;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开发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工作,推动水土保持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依靠改革释放经济增长潜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