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7-23 09:18 浏览次数:

2018年上半年在办领导的关怀下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科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法律、规定,以《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峪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抓手,规范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全年立法工作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类设法性事务处理完善妥当。现将我科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做一汇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018年我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九届、甘肃省纪委第十三届、市纪委第十一届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七项规定”,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政承诺书的各项内容,严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得到落实。

以《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的“十不准”》为抓手,

积极参加政府办组织的《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大提速能力素质大提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勤俭节约,不贪图享受。提高了个人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观念,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其他违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二、学习情况

一是加强各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法律素养。以司法考试为契机,通过看书、听课件、参加庭审等丰富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提高了法律思维,提升了法律素养,增强了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为家人和孩子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二是以立法工作开展为抓手,深入学习各项立法文件。立法作为一项新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上的很多工作难点需要加强立法来破解。从2015年11月我市获得立法权,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学习、准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对立法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我们也深感压力重大。为熟悉该项工作,先后自学了《宪法》、《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甘肃省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等法律文件,并参加市人大组织的立法讲座,努力学习掌握各项立法知识,为顺利开展立法工作夯实基础。

三、工作情况

(一)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1)科学制定计划,发挥立法引领。立法计划是对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地方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和实现科学立法的前提性保障。经征集立法项目并结合2016、2017年立法项目的执行情况,经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后,拟定了2018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下发实施。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7件,其中地方性法规3件,调研项目2件,正式项目1件;地方政府规章4件,调研项目3件,正式项目1件。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立法程序。为保障《嘉峪关黑山岩画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保证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制订了《 <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 立法工作计划》,计划规定了起草人员调研、开展起草工作到召开论证会最后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结束等十二个步骤,并严格制定了每个步骤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法制办提前介入起草,部分阶段与起草单位共同牵头配合,及时掌握起草进度、共同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平衡各方利益,为后续的审查把关奠定基础。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一把手为成员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条例》基本框架、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案,组织部署调研,确定立法内容等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2018年5月、6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我办先后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6号)和《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发改经动办发〔2018〕17号),分别对全市现行有效的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共清理出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为《嘉峪关市拥军优属规定》(嘉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局〔2015〕117号)和《嘉峪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修订)》(嘉教局〔2015〕291号),全部为继续保留。没有发现有影响军民融合发展的法规文件。

共清理出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文件2件,分别为《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嘉政办发〔2014〕49号)和《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83号),全部为继续保留。

3.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规范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目前,共审查办理市政府批办的各类文件22件,省政府征求意见稿13件,市属各部门征求意见34件,市政府出台的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等部门进行了报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 立法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立法工作。

(二)继续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将工作中的亮点工作总结汇总编辑稿件向相关媒体联系报送。

(三)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严把法律依据关;加强涉法性事务的审查把关。

(四)加强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