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先进单位的公示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电﹝2021﹞33号)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结合全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情况,综合考量确定了拟推荐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审核,在充分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信访局共9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后,按照省司法厅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或在廉洁自律、公共卫生、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生态建设等方面有影响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公示名单
(一)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二)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李亚君,女,现任嘉峪关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
(三)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钢城街道办事处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受理电话:5968011 5968008(传真)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西269号市司法局(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孙英
电子邮箱:858350011@qq.com
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委宣传部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