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出台法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08 17: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嘉峪关市出台法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法治督察工作,充分体现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不断增强党内监督效能,近日,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嘉峪关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依法开展法治督察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法治督察对象包括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突出法治督察工作全覆盖与一体化要求。为增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实施细则》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并采取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相结合方式开展督察,体现法治督察常态化运行态势。《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时,应成立法治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督察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同时,《实施细则》还对督察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督察纪律要求和保障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