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嘉峪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常态新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按照党的二十大“六个必须坚持”集中体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建立健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公务员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重点学习内容,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一是领导带头学。制定印发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目录》《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强化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做到学原文,悟原理,真学真懂真用;二是强化常态学。坚持每周例会学、周五下午全局县处级干部例会学模式,学习方式 “日常化”,通过“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加大学习力度。全年开展干部各类法律集中学习43次,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贯穿落实到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启动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并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一是成立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进一步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责任制;二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定期督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身作则,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三)将法治理念融入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印发了《2023年度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员;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2023年度嘉峪关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法治建设与与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的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在食药安全、一网通办等重点工作中,要求法制部门参与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坚持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以“述法”促“履职”。2023年,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法和年度述职;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对重大处罚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面参与,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情、合理。2023年全年共审核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41件,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15次,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214件;五是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保证对公权力有效约束,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法制部门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现有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
三、严格依法行政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市场安全稳定向好。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效,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一是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全市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全市各级281名干部包保全市4992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大力推进“陇上食安”监管APP和“互联网+明厨亮灶”企业应用率,截止目前,全市食品流通企业加入数2952家,加入率91%,食品生产企业加入数27家,加入率100%,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入410家,注册率96%,较去年同期提升37%。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单位2022家。持续强化食品风险隐患排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强化“一老一小”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做好许可审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市州计划抽样任务1240批次,检验完成1061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2.2%,不合格后处理率100%。二是药品安全方面,开展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对零售药品全覆盖检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全市零售药店符合性检查完成率100%。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全市零售药店ERP全部完成和省局重点品种监测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上传。聚焦管理提质升级,筛选8家药品零售企业发展为2023年度民生药事服务站。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通过集体约谈、培训、自查、麻精药品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感,筑牢特药监管防线。截至目前,检查零售药店522家次,发现违法违规企业23家次,整改完成23家。对全市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145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5起,罚没款10.66万元。其中药品19起,已结案17起,罚没款共计6.56万元;医疗器械7起,结案7起,罚没款4.1万;化妆品9起,正在办理中。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持续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个规定安全主体责任绑定完成居全省前列。聚焦民生领域、重点时段和高危行业,对重点设备和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50家次,检查设备7010台套,下达各类检验意见通知书69份,对26家电梯维保单位和17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约谈和业务培训,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43家次,查出隐患已全部整改。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组织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燃气具、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化肥、成品油等多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督促30家生产企业开展自查,累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245家次,对检查发现的6起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形成闭环。各类不合格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3件,已结案21件,其余2件办理之中。
(二)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实名认证、经营范围规范、优化注销登记、“证照分离”等改革,打造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降门槛、减负担、增活力。截止目前,全市新设立企业1143户,全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自主核名”“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规范化”“无纸全程电子化”等措施。截止9月底,新增个体工商户2774户,同比增长6.68%,“个转企”93户,同比增长2.2%,截止目前,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已发展到34097户,注册资本117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3%、10.86%。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和抽查清单,制定全市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47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查任务45条,完成抽查户数622户。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常状态共2010户,鼓励引导失信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为187户市场主体重塑信用。
(三)质量基础支撑持续夯实,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强化责任,全面抓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开展质量奖申报组织培育专题培训,推荐我市4家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及自愿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3类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类认证活动148次,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全市新获证组织46家、证书46张,同比增长53.3%。抓实计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培育计量诚信示范单位50家,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目前我市企业有238个产品标准已经进行了公示,其他企业产品标准的公示正在有序推进中。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酒钢焦炉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评为国家级项目试点。
(四)知识产权强市持续实施,创新动能加速释放。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全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8家,与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组建嘉峪关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和嘉峪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推动“政银担企”四方联动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指导我市3家企业使用专利权质押融资1340万元。商标注册、专利授权增量不断提升,全市有效发明专利64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5.11件,位居全省第二位。高价值发明专利85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68件;全年申请商标281件,注册成功149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2147件。调解处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7件,开展辖区内第一批19件非正常专利核查工作,目前已撤回16件,另外3件专利申请人正在申诉中。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3年度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共计137.6万元。积极申报“嘉峪关洋葱”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目前,申报资料已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系统平台逐级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综合监管能力持续提高,市场竞争日益规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价格行为专项治理,受理处置价格投诉举报302件,做到了接诉即办,办结率100%。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销售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11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案件241件,结案171件,收缴罚没款105.4万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印发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着力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2023年度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评价,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2020年以来政策措施清理。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新增政策措施审查186份(其中修改完善10份),存量文件清理128份。开展消费维权行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10件、消费预警提示10件。组织开展假冒劣质商品及过期变质商品及过期药品集中销毁行动,总价值111.3万余元,对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12315平台、消协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5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965万元。扎实开展广告监测整治,推动全媒体广告系统检测运行,共监测广告27.4万余条次,开展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从事违法违规营商活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违法广告案件4件。
(六)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培训。结合市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与测试,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考试1次。通过采取典型案例交流,加深了对法规条文的理解,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四、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统筹普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市监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制定了《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切实把普法与日常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推动普法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开展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2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甘肃党建APP”等平台进行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和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合格率100%;二是促进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基层一线干部执法证取证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培训,着力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市监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文明执法、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推动执法普法“面对面”。一是以《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读本、宣传彩页、边执法边普法、约谈、组织经营者参加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边执法边普法,使后勤管理人员更加重视食品安全,提升了守法经营的理念。通过开展农资打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识假辨假知识为重点,采用设立咨询台、现场接受投诉举报、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宣传,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不断提高;二是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定点”宣传教育。开展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八进”等活动,组织开展药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场次,结合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面对面向广大群众和经营户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利用多节点、多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发布海报、宣传单、横幅、宣传折页、宣传片、小视频、路边广告牌、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公交车出租车、网络购物配送快递车载广告,配有食品安全宣传标识的水杯(一次性)、抽纸、手机支架等赠品共计20万余件;二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根据不同执法对象,运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经营户LED屏等渠道推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100余条、科普视频23个、执法动态信息20条,为社会公众上好普法课,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五、亮点、创新和经验做法情况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针对嘉酒两市居民跨市域流动、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地域经营频繁等特点,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商事登记“跨市通办”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全程网办为主、专窗帮办为辅、两市联办审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商事登记通办事项覆盖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登记事项,使办事群众既可以就近通过网络远程申请审核发照,也可以选择在两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跨市通办”窗口和自助帮办区进行办理,进一步破解群众办事往返跑、耗时长、成本高的堵点、痛点,最大限度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效率。同时,引导商业银行提升服务水平,企业办理银行账户开立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可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进一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二)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6年5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强化党政同责,坚持“六高联创”,全面落实“四个最严”,顶格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022年5月通过省级初评,2023年3月接受国家验收,11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授牌命名嘉峪关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市场经营秩序还需强化。在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方面机制不够完善、监管举措还不够扎实。二是统筹协调的监管执法机制尚不健全,联合监管执法的机制还未形成,因职责边界不清的现象时有发生,尚未形成安全监管全社会共治的格局。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市场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较多,部分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意识不强,业务知识更新不快,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难以适应新阶段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与精准监管、规范化执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