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抽查暨“公夹公勺”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7 17: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和文化品位,打造城市文明品牌,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防止病从口入,根据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发的《2022年文明餐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近期工作安排,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结合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抽查暨“公夹公勺”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628日开始,715日结束。

二、抽查检查内容

具体见附件1“公夹公勺”使用情况督查打分表》和附件3:餐饮服务单位贯彻落实《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抽查调查表。

(一)“公夹公勺”使用宣传情况。经营场所是否张贴《推广使用公夹公勺、文明放心消费倡议书》;是否张贴《餐饮单位文明餐桌六项承诺》;是否张贴相关宣传海报。

(二)“公夹公勺”配置情况。是否制定有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是否张贴上墙;是否为每桌消费者按就餐人数配置同等数量的“公夹公勺”;配置的“公夹公勺”是否与就餐人员自用餐具具有明显差异;配置的“公夹公勺”是否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

(三)“公夹公勺”使用情况。是否提醒劝导就餐客人使用“公夹公勺”;“公夹公勺”清洗是否规范(杜绝“一盆水一块布”清洗或者在卫生间清洗);“公夹公勺”消毒是否符合要求;“公夹公勺”是否趁热摆台。

(四)制止餐饮浪费情况。是否张贴“贯彻《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倡议书”;是否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自查制度;是否张贴公布监管部门和经营场所举报电话;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和就餐服务过程中是否执行了《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相关要求等。

(五)其他情况。是否有文明用餐提示桌牌;文明用餐提示桌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明显禁烟标识;是否有无烟区吸烟现象;是否有“遵德守礼”温馨提示;是否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温馨提示;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打喷嚏、咳嗽请遮掩口鼻”温馨提示;是否有“拒食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温馨提示等。

三、抽查检查人员组成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抽查暨“公夹公勺”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人员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联合组成,同时邀请市文明办相关人员协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倡导。“公夹公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消费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切断疾病流行、防控疫情传播意义重大。开展“公夹公勺”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是实施“文明餐桌”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检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用餐新风尚

(二)客观公正准确评判。本次抽查检查情况将作为我局认定2022年文明餐桌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检查人员要紧扣既定的工作内容,坚持既定标准,准确把握相关要求和评分要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了解方式,公平公正进行“公夹公勺”使用情况评分。如实记录各餐饮服务单位在贯彻落实《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当面反馈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各监管分局(所)要将推广使用“公筷公夹公勺”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切入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嘉峪关市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按照就餐者“一人一公夹”配备摆放饭菜“公夹”,加强顾客文明用餐引导,主动劝导消费者使用“公夹”取餐、适量点餐,主动为消费者剩菜打包,做到客走盘光,不剩菜、不剩饭,积极推行“小份菜”和“分餐式”就餐,对过度浪费、过度促消行为,要依照《反餐饮浪费法》《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严肃处理,形成人人参与文明餐桌、人人监督文明餐桌的浓厚社会氛围,使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检查组要围绕“使用公夹健康消费,反对浪费节俭用餐”主题,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微信号等媒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进行相关主题内容展示宣传,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餐饮革命”,引导培育市民适度、理性、科学、健康、文明消费观念,营造文明用餐、节俭用餐的良好氛围,使公夹公勺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