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6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的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甘市监发〔2022〕185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重点

专项监督检查的产品包括儿童玩具、儿童餐饮具、儿童护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等。检查的重点问题包括:一是突出儿童玩具,守护儿童健康安全。重点检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有危险性的玩具,涉及人身安全较高的项目,如增塑剂、可迁移元素等化学项目和边缘尖端等物理项目,以及适用年龄、警告标示等标示说明。特别是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或者标识不全的水晶泥、起泡胶、标明含有硼砂水的高透泥等新型解压玩具。依法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却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二是突出学生文具,守护学生学习安全。重点检查学生用书写类文具、风险水平较高的磁铁笔等带娱乐功能的文具。三是突出婴童用品,守护婴童生活安全。加强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质量监管,重点监管三类企业:消费者投诉企业、媒体曝光企业、以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处罚力度,针对销售使用相关禁限用原料、制假掺假生产制造窝点,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切实杜绝有害产品流入消费者手中。四是强化“三无”等标签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分局(所)全面摸排本辖区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童用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基础上,上述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工作,形成产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应不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玩具安全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商品进货质量控制,把好进货关,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对已销售产品存在系统性安全缺陷的,严格实施召回。

三、全面加强销售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各监管分局(所)加大销售领域的监管力度。一是销售领域要重点加强对经销企业的监管,重点监管各大超市、各类批发市场、文具专营店、特别是学校周边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商铺。全面排查经营者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经营者开展标签标识规范自查,集中清查经营“三无”儿童玩具和文具、标识标签不完整、不准确,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缺失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平台,加大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和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者,营造舆论氛围。严厉打击制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行为,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处理,保证及时可从源头加强处置监管。二是在销售领域,根据省局安排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童用品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严格开展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有效引导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措施,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依法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依法从快查处,切实促进和谐消费,维护儿童和学生人身健康。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监管分局(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建立健全质量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严格做到工作不留死角,内容不走过场,抓好任务落实。

(二)对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安全违法事件,要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报告。

(三)各监管分局(所)2022年10月30前组织完成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并于每月月末报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嘉峪关市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流通领域数据统计表》。同时,于1030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书面报送工作总涉及案件查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