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区域重点食品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18: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局重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整治,市局计划开展食品生产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整治,通过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提升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将生鲜配送、直播带货、网络食品,学校周边儿童食品、网上直播平台、微信、网红食品销售网络平台,将白酒、食醋、豆芽菜、熟肉、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列为重点食品。

(二)强化企业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规范配料投料、严格过程控制,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肃查处冰乙酸勾兑食醋,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勾兑酱油,肉制品中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串香白酒以次充好、猪血鸡血冒充鸭口,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菜籽油掺杂等食品造假问题,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大对获证食用豆芽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工业化工艺流程进行规范化生产,是否使用发霉变质原料、不洁水源、滥用食品添加剂、植物生长剂、农药化肥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豆芽等问题,严厉查处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等植物生长剂及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豆芽等违法行为。

(五)加大对生鲜配送、直播带货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定期联系网监科对网上直播平台、微信、网红食品销售店实施重点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10月份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油在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达到100%,以不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透明公示的生产过程,强化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和监管。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生产条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重点区域内小作坊的监管,彻底摸清底数,规范登记。根据重点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酒类、乳制品、肉制品、饮料、豆芽等重点食品专项抽检,全面分析检验数据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按规定对监督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四)积极开展风险分级评定。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隐患企业的约谈力度,年底前生产企业风险评定完成率达100%。

(五)强化教育培训。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重点区域内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生产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强化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到食品生产环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监管分局(所)依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产品品种,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出重点食品的监管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监管分局(所)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重点整治的区域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监管分局(所)要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专项工作总结请于11月10日上报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