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4 11: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公告

行政处罚告知书

(嘉)市监罚告字〔2024〕综29号               

嘉峪关市古优鑫盛商贸有限公司

经本局调查确认,你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申请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委派周民颜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派岳巧艳为公司监事,聘任周民颜为公司经理。2023年7月,周民颜、岳巧艳在甘肃农商银行开设公司对公账户,前往石家庄市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银行账户及U盾,交由信息网络犯罪人员转账非法资金,共计流转非法资金2716960元,涉及全国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741238.5元。另外,你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报告,被本局列入异常名录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拟给予你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 芦铁壮、韩吉哲   联系电话:0937- 6208028    

联系地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听证告知书

(嘉)市监听告字〔2024〕综29号              

嘉峪关市古优鑫盛商贸有限公司:

经本局调查确认,你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申请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委派周民颜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派岳巧艳为公司监事,聘任周民颜为公司经理。2023年7月,周民颜、岳巧艳在甘肃农商银行开设公司对公账户,前往石家庄市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银行账户及U盾,交由信息网络犯罪人员转账非法资金,共计流转非法资金2716960元,涉及全国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741238.5元。另外,你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报告,被本局列入异常名录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拟给予你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决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注:听证,仅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对公民处以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案件。)

联 系 人: 芦铁壮 韩吉哲   联系电话: 0937-6208028               

联系地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