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不予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4 10: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13日对30起工伤案件作出结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7--6783066

附件:工伤认定公示花名册(2024年第(二批).doc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