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拟提前退休(职)人员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已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王建军等25名拟提前退休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真实地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大楼3020室
电 话: 0937-12333
0937-6789714
邮 编: 735100
附件:关于2023年1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拟提前退休(职)人员的公示 .xls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