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23日对25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作出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7-6783066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