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有序恢复办理仲裁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3 17: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起有序恢复本委线下案件受理、庭审等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调解仲裁申请服务。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1013办公室办理调解仲裁申请业务。

二、有序恢复仲裁庭审活动。2022年11月7日及以后的仲裁庭审活动均按照已送达的开庭通知书确定时间进行。当事人或代理人确因疫情封控、隔离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活动的应当于开庭前2日向本委电子邮箱:2146287734@qq.com提交延期开庭申请和被隔离、封控的证明等书面材料,经本委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回仲裁请求处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依法缺席裁决。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均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当事人进入本委工作区域前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业务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与他人相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