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扎实推进劳动仲裁工作 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调解,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达成和解,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帮助企业避免大额赔偿与声誉损失,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减少对抗性纠纷,全力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截止11月底,仲裁委员会共计受理案件753件,已办结723件,仲裁结案率为96.02%。其中通过调解、撤回仲裁请求结案617件,调解结案率为85.34%。
从“坐等上门”到“主动下沉”

以市人社局“援企稳岗、服务千企”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工作队,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政策解读、用工释疑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仲裁员联系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宣讲活动,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针对企业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的现状,让企业“提需求、出试卷、列清单”,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化解用工风险的“法律处方”,开展“手把手”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累计开展送法入企13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及仲裁服务手册2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近百人次。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治理”

充分发挥“仲裁+”力量,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两级法院、司法、工会等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新模式,积极参与市综治中心调解工作,以随驻方式开展一站式调解。积极与市律协沟通,在局立案大厅设立公益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岗,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局内部与维权中心、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相关科室积极对接沟通,对农民工讨要工资、因认定工伤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实现内部流转,做到职工情绪早安抚、处置过程更顺畅。2025年仲裁院在立案前调解案件369件,实现仲裁服务提质增效。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及时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沟通,对涉及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不定期会商,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后,对补缴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竞业限制等情形的认定,及时进行沟通对接,进一步统一类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2025年涉劳动争议一审发改率持续降低,切实减少企业讼累。
从“事后救火”到“事前预防”

强化源头预防与风险预警。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等活动,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能力。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工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干预。与市信访、网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网络舆情和群体性纠纷隐患主动排查预警,主动分析研判,主动介入处置,主动互通信息,切实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聚焦能力提升,锻造专业仲裁队伍。
将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抓手,积极组织仲裁员及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仲裁业务培训,今年已累计参训7次。通过培训持续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以学促干、以干践学,形成“培训赋能-实践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夯实仲裁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下一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及时、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仲裁员专业度,提升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的质效,更好的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服务的知晓度;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