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7 15: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农电〔2022〕112号)要求,拟推荐魏进峰同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1.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魏进峰,女,汉族,出生于1987年9月,中共党员,现任嘉峪关市新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该同志在嘉峪关市新城镇农经系统工作期间,工作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特别是在推动新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能够刻苦钻研新的业务知识,工作成效明显。全面指导新城镇8个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修订组织示范章程、财务管理办法等;每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查实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目前新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全面运行,集体经济组织套账建帐率达100%。主动担当作为,不断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各村探索出资源盘活型、项目带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发展模式,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自主经营或租赁经营,不断拓宽村集体增收路径,全力释放改革红利。

2.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举报:0937-6225372(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号

邮政编码:735100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