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因病致贫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嘉峪关市参加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扣除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提出申请时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如无多套房产、高价值车辆等)。
二、哪些医疗费用可以计入“个人自付费用”?
申请前12个月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住院后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三、如何申请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方式: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向患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常住六个月以上)镇人民政府(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申请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家庭收入情况、医保报销结算单等材料复印件。
四、家庭收入如何计算?哪些收入可扣除?
计入收入:工资、经营、财产、转移性收入等(扣除社保、个税等)。
不计入收入:优待抚恤金、社会救助款、基础养老金等。
可扣除家庭刚性支出:因学刚性支出学杂费、书本费(最高扣2万元/年);因残刚性支出康复治疗费用(最高扣1万元/年)。
五、家庭财产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银行存款不超过“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保障家庭人口(人)×36(月)”的计算数额;
(2)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
(3)无15万元(购车价)以上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
(4)无经商登记信息,若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人均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不认定为超过标准。
六、审核流程需要多久?
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35个工作日)。
分阶段:镇(街道)初审(10日)+公示(7日);市民政局复审(5日);市医保局认定(5日)。
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七、哪些情况会被终止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审核确认工作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因病支出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八、救助方式是什么?
经市民政局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后,市医保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救助结报支付,并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