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关于清退已注销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15: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民政局

根据《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个人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已注销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名单进行公告(未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退款人员),请涉及的老人家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前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址:市朝阳小区中心花园居家养老办公楼一楼办事大厅

所需资料:已注销人员死亡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出示其中一项即可);办理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为宜)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937-5986859 

清退已注销服务对象个人账户余额名单(2025年2月).xlsx


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