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备案表

发布日期:2026-04-14 10: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单位: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时间:2026年3月17日
序号检查计划    名称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检查 频次实施层级是否属于上级部署的行政检查活动是否属于“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方式的检查计划备注
是(上级部署单位)
1对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管理检查的计划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性粮
油承储企业、从事粮食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者
对粮食收购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6年3月-2026年12月 1.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和定期报告情况;2.粮食收购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情况;3.售粮款支付情况;4.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情况;6.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规范情况;7.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及数据报送情况;8.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9.粮食经营者运输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有关规定的情况;10.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报告、存储、定向销   售及处置情况。现场检查2市级
2对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的   计划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性粮
油承储企业
政策性粮油库存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6年4月-2026年6月1.粮油数量情况;2.粮油质量情况;3.粮油轮换管理情况;4.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6.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7.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8.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9.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现场检查1市级
3对粮食存储和谷物磨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计划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存  企业和谷物  磨制企业粮食存储和谷物磨制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6年3月-2026年12月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与执行,人员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等);2.仓储设施与作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性,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审批与监护,有限空间、熏蒸等中毒窒息风险场所作业风险防控);3.谷物磨制环节安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管控、设备设施防爆、粉尘清理等制度的合理合规性及执行情况);4.应急管理与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及评估更新,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与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维护及通道畅通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有效性,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置流程规范性)。现场检查2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