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15: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的通知》(嘉法办函〔2023〕48号)要求,市林草局认真对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法发〔2023〕1号)等文件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认真梳理、全面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向深入。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学法,切实把依法治林治草理念贯穿在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将《行政许可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支部、个人学习计划,不断丰富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牢牢把握林草行业依法行政有关基本要求,持续加强林业草原和城市绿地管理和执法力度,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三是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工作,学习参与率、考试通过合格率均为100%。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为林草资源的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奠定坚实法治基础。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我市三镇草管员、护林员进行法律法规、林草管护、森林防火、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护林员、草管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行政决策,实行法律顾问前置的工作方法为我局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支持。二是规范“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职权滥用。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办理。持续完善我局承担的18项行政许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均时限“跑零次”。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5件。其中: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1件,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20件,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52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4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件,因工程建设砍伐城市树木审批1件。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召开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和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开展林草资源保护执法巡查42次,侦办涉林案件3起。五是开展“2023清风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辖区内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重点区域场所,认真排查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食用、寄递、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合法依规经营,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安全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按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做到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落实好。二是局党组及时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从项目确定、方案审查到组织实施,自始至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三是重视群众矛盾化解及来信、来访工作,安排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做到来信、来访有人接,反映事项有人办,跟踪服务有人追,凡是涉及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事件,均引导双方法律渠道解决,对于达成一致结果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度进行办理,使全局矛盾化解工作始终在遵法、守法的框架下运行。及时做好12345便民热线答复和反馈,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处置,及时反馈,全年共受理381件事项,办结率100%。

(四)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一是科学分析研判林草领域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认真排查梳理林草领域信访事项,坚决维护游园市民、涉林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二是联合市禁毒办、市农业农村局、市郊区办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种植地、林地及农户庭院等重点隐患区域进行摸排和踏查,扎实推进毒品原植物管控工作,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追求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贡献林草力量。三是广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懂法意识。累计发放林草法律宣传册10000余份,各类宣传品20000余份,宣传影音累计播放150余小时。

(五)积极开展林草立法工作

2022年年末开始,在深入学习上位法的基础上,不断学习借鉴外地城市已出台的绿化条例中的经验和做法,并现场对接乡镇、工业园区、酒钢、水投公司、房管中心等单位具体绿化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收集有关素材,掌握城乡绿化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配合市人大开展立法交办会、绿化调研等。组织局属各部门多次讨论,不断完善《条例(草案)》。2次征询全市各相关单位、法律顾问及绿化专家意见,并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向全社会征询意见,对《条例(草案)》22次修改完善,现已形成《审议稿》,提交市人大审查。《嘉峪关戈壁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经多次征求各相关单位、专家、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完善后已报市政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在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不平衡,缺乏熟悉法律、掌握林草、知晓相关的复合型人才,急需夯实人才基础,建设稳定的专业队伍。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够、渠道不宽、形式不多,需进一步加大三镇普法宣传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林草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增强制度建设的支撑保障力。健全林草重点领域和热点难点层面的行政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制定完善内部制度规定,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执法案件时,做到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和程序合法建立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强化林业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按照“五减一优”要求,严格实施监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裁决事项等清单制度,抓好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批权限下放、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持续巩固监管事项、证明事项清理的工作成果,促进行政执法的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继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行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林草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推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目标为导向,促进法治建设任务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推进行业宣传普法和年度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法律顾问等工作趋于常态化、规范化,促进林草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渠道,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履行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职责,扩大全民普法影响面和实效性。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治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逐步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充分调动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履行政策法规研究、组织、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努力使法治建设适应林草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