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0: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市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林草法治建设基本方略,严格履行林草法定职责,努力谱写新时代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新篇章。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林草法治建设全面深化。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按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落实好。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及时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从项目确定、方案审查到组织实施,自始至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压实责任,推动林草系统干部依法履职、依法治林治草。

(二)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完善我局承担的18项行政许可,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03其中占用林草地审批17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9件,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20件,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52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林用草需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监管促规范。规范“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职权滥用。三是优化服务提质效。重视群众矛盾化解及来信、来访工作,安排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做到来信、来访有人接,反映事项有人办,跟踪服务有人追,凡是涉及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事件,均引导双方从法律渠道解决,对于达成一致结果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度进行办理,使全局矛盾化解工作始终在遵法、守法的框架下运行。及时做好12345便民热线答复和反馈,坚持快速反应,积极处置,及时反馈,全年共受理509件事项,办结率100%。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素养大幅提升。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升法治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督查、查处和整改力度办理案件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强化小红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区麻黄草日常巡护,联合禁毒办、农业农村局全面完成“禁种铲毒”集中踏查(麻黄草)工作。多部门开展“清风行动”“平安寄递”等执法检查,加强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二是提升行政效能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行政决策,实行法律顾问前置的工作方法为我局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支持。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和规范林草执法队伍运行管理,形成高效管理运行机制。深入学习《森林法》《草原法》《行政处罚法》等与林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林草工作的能力,以精准的法律解读和条例应用来处理案件,加强规范执法与流程建设,确保每次执法行动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林草执法队伍。

)坚持精准普法,依法治林治草氛围愈发浓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聚焦重点内容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基础上,加大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托公园景区等林草系统生态文明主阵地等开展普法宣传。二是聚焦重要节点在植树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现场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和渠道,增强普法实效。三是聚焦重点群体在三镇重要集市、路口、村庄,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累计发放林草法律宣传册10000余份,各类宣传品20000余份,宣传影音累计播放150余小时。同时组织护林员、草管员深入开展宣传,推广使用林草“防火码”,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全方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林草立法,筑牢林草法治建设坚固基石。一是广集民智民力成立立法专班,深入学习研究相关上位法,组织相关单位、绿化、立法方面的专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条例(草案)》,并三次书面征求全市50余家单位意见,通过嘉峪关政府网、《嘉峪关日报》、“今日嘉峪关”客户端等渠道公开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民意。二是强化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市人大法工委,在其指导下确定立法思路和法规框架,调整《条例(草案)》体例结构。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报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明晰各方职责2024年3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嘉峪关市绿化条例》。《条例》从立法层面解决我市城市绿化中绿量不足、重建轻管、责任不清、绿化管控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强化了对绿地的保护和对毁绿行为的处罚,为减少、杜绝涉绿违法行为,更好的保护绿化成果提供了法制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审批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我局作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涉及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但专业执法力量薄弱。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够、渠道不宽、形式不多,需进一步加大三镇普法宣传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林草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需要。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目标为导向,促进法治建设任务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推进行业宣传普法和年度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法律顾问等工作趋于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渠道,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履行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职责,扩大全民普法影响面和实效性。

(二)增强制度支撑保障力度。健全林草重点领域和热点难点层面的行政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制定完善内部制度规定,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执法案件时,做到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和程序合法建立林草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强化林草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按照“五减一优”要求,严格实施监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裁决事项等清单制度,抓好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批权限下放、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持续巩固监管事项、证明事项清理的工作成果,促进行政执法的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继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行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林草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推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法治工作保障力度,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及时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同时充分调动机关各部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履行政策法规研究、组织、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促进林草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使法治建设适应林草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