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8-12 09: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强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

嘉峪关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伤病、受困、迷途等状况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救助机构

(一)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接收、移交、放归、协调、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工作。

联系电话:0937-6225129、13619372189

   址:嘉峪关市文昌路235号

(二)嘉峪关挚爱宠物医院:具体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的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

联系电话:18993784038

   址:嘉峪关市玉泉中路华府美食街765-117号

三、注意事项

在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时,请及时拨打上述救助电话或12345市民热线,切勿擅自抓捕、触摸或投喂,避免被动物攻击造成人身伤害,同时防止因不当操作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若与野生动物有接触,请及时清洗。

四、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捕捉、运输、买卖、饲养、放生等需要救助或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

(二)禁止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外来物种;

(三)禁止伤害、虐待受救助的野生动物;

(四)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