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嘉峪关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7: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湿地文明,践行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草湖湿地为我市一般湿地,现予以发布。

 

附件:1.一般湿地名录信息表(第一批)

2.一般湿地图斑分布图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6


  附件1

一般湿地名录信息表(第一批)

  附件2

嘉峪关市一般湿地图斑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