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嘉科局函〔2023〕49号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2023年度揭榜挂帅制科技
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实施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现将2023年嘉峪关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根据《嘉峪关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嘉科局〔2022〕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嘉科局〔2023〕9号)相关要求,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求,经形式审查,遴选出2项“揭榜挂帅”制项目榜单对外张榜(详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一)共性要求。
要求揭榜方为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给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个性化要求。
以张榜项目具体项目信息需求表内容为准。
三、揭榜流程
(一)牵线撮合。有意向的揭榜方填报《揭榜意向表》(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嘉峪关市科技局,领取张榜项目需求表。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应用场景、条款协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撮合服务。
(二)对接洽谈。揭榜方、发榜方积极主动对接,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解决方案。允许项目需求适当微调,对达成双方共识的,签署初步合作协议,并由发榜方确认意向揭榜方,并报送揭榜方案、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
(三)材料报送。请将揭榜方案、初步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7份,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26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四)论证揭榜。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发榜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有关要求
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嘉峪关市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揭榜,认真审核把关,大力发挥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管理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揭榜方、发榜方以及其他参与“揭榜挂帅”制项目组织实施的各方面力量,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计划科 李 莉 惠 洋
电 话:0937-5979916 597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