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嘉科局函〔2023〕106号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嘉峪关市注册,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稳定的创新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及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明显,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科技型企业。
2.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嘉峪关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研究开发经费使用规范。
(二)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须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至少1项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六)企业依托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形成的产品,以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性服务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度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七)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投入,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八)企业申报前一年及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等情况说明;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活动说明及研发费用情况表;
(四)企业上年度的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和总收入情况表;
(五)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须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
(六)知识产权方面有关证明;
(七)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者入网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23年度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嘉峪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嘉科局〔2022〕44号)开展。受理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梅 张 婷
电 话:0937-5979902
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566号生产力促进中心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