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所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发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对近期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经教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办学要求的嘉峪关鸿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附后)。
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4月21日
问题反映受理电话:0937-6225736
附件:拟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