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客运市场环境 打击非法客运经营

发布日期:2023-09-20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进一步净化客运市场环境,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在巩固前期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经营秩序 提升服务质量”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市客运市场存在的非法营运突出问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教育宣传、突击检查、错时检查、驻点检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一是通过宣传走访等方式,从出租、旅游、班线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中了解掌握一些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利用交通执法电子监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确认,掌握车辆的行驶轨迹,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检查频次,依法精准打击;二是在嘉峪关酒泉机场、火车南站、火车站、汽车站、关城景区、方特欢乐世界等重点区域,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特别是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冒充“网约车”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活动的车辆和无营运手续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各类非法运营车辆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典型案例现场进行“以案释法”,形成“查处一台、震慑一片”的效应;三是对依法查处的非法营运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调查的具体情况,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置;对发现的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又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员,抄告相关部门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家,依法处罚5家的客运企业进行复查,共处罚出租汽车42起,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计分47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台。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坚持经常,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