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4: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郊区工作办公室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近期,海南、西藏、新疆等省、区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陕西、青海等周边临近省份和省内一些县区相继出现关联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来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嘉人员需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到达后仍未报备的应在抵嘉后12小时内完成补报;入嘉当天均要通过“嘉快办”小程序主动报备相关情况。
、非必要不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不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率先垂范。确需出行的,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社区(村)报备,出行前关注风险地区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及时按规定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非必要不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向市疫防办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宴会的餐饮单位,要尽量缩减宴会规模,做好餐厅通风消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就餐人员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阴性后进入就餐场所。
四、严格落地管控。近7天内从有疫情地区来(返)嘉人员或与已公布阳性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如实报备,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临时管控三天两检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未完成或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流动。从无疫情地区来(返)嘉人员抵嘉需落实“落地采”疫情防控措施,间隔24小时后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五、严查核酸检测。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普通居民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分类落实每周两检、每日一检措施。按照“凡进必查”要求,对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的人员,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要及时督促,健康码“个人信息”黄色或红色弹窗提示人员,将会影响正常扫码和出行,请广大居民提前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各核酸采样点信息采集人员在“行程码”查验过程中,要指导受检人员现场打开“行程码”开展查验工作,严防手机截图造假、他人行程冒充等情况发生。
六、严管公共场所。“两站一场”、各交通卡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一扫四查一测一报告”等措施,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口罩佩戴情况、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对发现的发烧咳嗽、红黄码、未核酸检测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强化国省道路沿线加油站、饭店、旅馆、洗车加水、汽车维修等经营场所监管,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减少人员聚集接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防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频次。
七、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出行、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