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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贯彻意见
2008-8-28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精神,实现“经过5年努力,城镇化率由现在的31.6%提高到36%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向城镇转移120万人以上,非农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的目标,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发展
以工业化为目标,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本地特色资源开发,为大工业配套,积极发展一批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精深加工型的工业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把工业园区作为县域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平台,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集约使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形成以园区为载体的板块经济。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明确鼓励、限制、淘汰的产业、产品和工艺技术,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切实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立足马铃薯、酿造葡萄、中药材、制种、果蔬、畜产品等特色资源优势,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推动高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增值和综合利用中的广泛应用,培育支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市场份额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到201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以年均不低于20%的速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上亿元的企业50户以上。在全省已建50个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再建重点项目95个,确保非农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以定西为重点,依托现有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形成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生产加工基地;发挥河西地区啤酒大麦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企业,大力发展啤酒麦芽、酒花等酿酒原料加工,形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啤酒原料生产加工产业聚集带;以中部的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甘南和河西的酒泉为重点区域,依托现有龙头企业的带动,加快发展奶产业;以天水、庆阳、平凉为主,依托庆阳通达、天水长城等果汁加工企业和水果运销企业的带动,大力发展水果产业;以河西、沿黄灌区、泾渭河流域为主,依托张掖、酒泉、兰州、白银、天水等地的一批蔬菜加工运销企业,发展蔬菜产业,特别要大力发展高原夏菜、反季节特色蔬菜、出口脱水蔬菜、冻干营养蔬菜;以河西为主,依托莫高酒业、皇台集团、滨河集团、甘肃农垦啤酒公司、黄河啤酒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发展葡萄酒、啤酒产业;以定西、陇南为主,依托现有企业和陇西文峰、首阳,以及渭源会川中药材市场的带动,重点发展党参、当归、红芪、黄芪等优质中药材;以酒泉、张掖、武威为主,依托现有种子企业,发展杂交玉米、瓜菜、花卉制种等。
2、围绕优势资源、依托优势企业,发展特色工业和配套工业。依托特色资源,有目标、有重点地培育扶持一批加工型龙头企业,特别是对特色产业带动力强,加工能力大、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的龙头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做大做强。要把发展配套产业作为我省县域经济的主攻方向,一方面抓住省内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的有利时机,抓好招商引资和外引内联,主动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集团的优势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围绕其主导产品配套零部件和加工品牌产品,走“新、精、特、专”的生产加工之路,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在空间布局上,河西地区要以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钢铁、油气等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为重点,依托金川公司、酒钢等国有大型企业,提高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特色工业。中部地区要以大中型企业集团为龙头,结合兰州都市经济圈建设,围绕能源、化工、有色冶金和建材等非金属资源开发,开展配套工程和加工下游产品。陇东地区要围绕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开发、煤电、煤化工、煤建材等开发下游产品,搞好配套,实现由原料化工向精细化工的转变;以丰富的石灰石、陶瓷土资源为依托,建设陇东地区建材基地。南部地区重点开发陇南-甘南地区铅锌、金、银矿产,以现有大型铅锌骨干矿山企业为依托,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培育深加工产业。依托当地的水电资源,加强锰、石灰岩、重晶石和硅石等资源的开发,发展铁合金、硅锰合金,建设冶金基地。
3、集中发展工业,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集中发展工业是我省县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约使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提高集聚效应,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的重要选择,是推动我省城镇化建设,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每个县都要按照集中联片、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以及与城市人口聚居区相对独立的有关要求,做好工业园区或工业用地的选址工作,对新确定的工业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对原有工业园区进行改造,集中统一布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管理服务。加大工业园区的投入,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的投入,集中财力搞好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招商引资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外资、银行信贷和其它社会资金等投资开发园区建设。依托优势资源,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发展特色产业。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开发园区发展环境。
4、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县域工业的发展。各级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重点用于县域工业的贷款贴息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加资金筹资渠道,增强支农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体系,全力为投资者办企业服务。优化法制环境,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一些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政府挂牌保护制。逐步构建四个体系:一是基本形成以马铃薯、中药材、制种、酿酒原料、果蔬、畜产品等为核心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二是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农工科贸一体化的组织体系;三是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基地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四是形成以外销为主导,内外贸结合,多渠道流通,多种交易方式相结合的市场营销体系。
5、最大限度实行开放政策,引进更多的投资主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优化开放政策,充分利用外资,切实引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为县域工业化发展开创空间。一是利用现有资产吸引外来投资,通过入股参股、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省内外和国内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二是利用我省土地、劳动力价格优势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吸引外来资金。三是利用技术和市场优势吸引外来投资,在合作共赢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四是利用政策和法治环境吸引域外资本。
二、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等非公经济,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准入领域,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非公经济,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产业层次。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加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支持服务“三农”的力度,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1、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由省乡企局牵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8-2012年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引导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等非公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基地建设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等非公企业要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等生产过程,壮大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村企互补,共同发展。积极组织动员城市企业和商会,根据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禀赋情况,与乡镇企业合作,推动县域工业的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创业辅导和企业孵化基地、融资及信用担保体系、公务技术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平台等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发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等共性技术,不断提高全省乡镇企业的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
2、以项目为依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在目前已建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连锁化农家店、农资店的覆盖率。2008年我省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区)从63个扩大到73个,县(区)覆盖率达到84.9%。继续深入实施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农家店、农资店的建设。在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做好培育农村经纪人工作,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品牌意识,利用现代技术拓展农产品市场。
4、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中介组织。通过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专业中介组织,引导农产品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
三、加快城镇建设,努力推进城镇化
以完善功能、吸纳人口、扩大规模为发展方向,提高城镇建设水平。突出县城的中心地位,与所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相衔接,实现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共享、产业互补配套和资源高效配置,增强县城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小城镇建设要沿着交通线、水域线、经济带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托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创建活动,以政府扶持、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大力发展中心村镇。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独资、合资、联营、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村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1、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开展县域乡镇体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在有条件的县域展开此项工作。重点编制好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争取2008年内完成地震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12年,全省所有建制镇和50%的集镇完成总体规划,25%的行政村完成建设规划。
2、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州)县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每年从财政安排一定的村镇建设规划专项资金,对各市、县、乡小城镇和村镇规划建设予以支持。对农民离土离乡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可参照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甘肃省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3、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分类指导各地小城镇建设。根据省内各区域差异性大的特点,因地制宜指导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河西地区以村庄建设为主,河东地区以小城镇建设为主,将村镇建设与农宅建设相结合,村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村镇新建与旧村整治相结合,村镇建设与移民搬迁相结合,村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小城镇要按照“一路二水三市场四通讯”的建设时序统筹安排。村庄要按照“一水二路三气四厕”的建设时序统筹安排。争取到2012年在小城镇、中心村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0%以上,公共设施基本完善,农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明显改观。
4、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管理制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对农村户籍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任务进行分解,自行计划,逐年完成。对在城市长期打工并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户籍人口进行摸排,掌握底数,动员尽快迁移,并保证原有土地等即得利益不受损害。
四、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加大乡村旅游市场建设
农业多功能开发重点围绕乡村旅游、乡土文化产品、农家乐、观光休闲农业和观光景点服务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到2012年使上述五个方面的年总产值达到17.6亿元,较2007年增长50%。整治、规范乡村旅游自然风光观光点429处,到2012年,乡村旅游年总产值达到1.08亿元。积极开发乡土文化产品140种,到2012年,乡土文化产品年总产值达到1.09亿元。引导规范农家乐4050家,到2012年,总产值达到3.15亿元。规范观光休闲农业园区229个,到2012年,观光休闲农业年总产值增加30%,达到9.75亿元。紧紧围绕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开展观光旅游服务。到2012年,观光景点服务年总产值达到2.55亿元。
1、加强领导,部门联动。一是成立由省发改委牵头,财政、信贷、扶贫、农牧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业多功能开发办公室,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分类指导,促进农业多功能开发,使多项农业多功能开发相互配合,布局上相互衬托。
2、制定扶持政策,狠抓落实。要把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农业多功能开发列入支持项目,重点扶持440个自然风光点,137种文化产品,3000家农家乐。支持从事农业多功能开发的企业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对外竞争和自我发展能力。
3、立足特色,扶持发展“绿色农业”。立足当地特色,加强农业多功能的不断拓展和深化,不断提高农业多功能开发的水平和档次。要生产供应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倡“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自然农业”和无公害的“绿色产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4、规范管理,塑造品牌。完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乡村环境保护草案、乡村旅游开发申请办法、乡村旅游经营者上岗管理细则、乡村旅游质量投诉与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体系,规范管理,打造精品,塑造品牌,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坚持多元推进,鼓励农业多功能开发。鼓励农村富裕起来的农民带头搞农业多功能开发。鼓励和支持城市、外地客商和一些企业家到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搞农家乐、搞农业多功能开发。鼓励商户经销农村特色产品、特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干部从事或领办农业多功能开发项目。
来源: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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