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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检法司设施建设项目再获国家资金扶持
2008-3-18
在我委的积极争取下,近日,省发改委以甘发改投资[2008]62号文,下达我市拘留所、朝阳街道司法所建设项目资金106.3万元。这是继峪泉镇、文殊镇、新城镇派出所和峪泉镇、文殊镇、新城镇、前进街、胜利街、五一街、建设街、新华街司法所建设后,我市公检法司设施建设再次得到国家的资金扶持。
此次下达的公检法司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是国家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事权划分,以“地方投资为主,中央补助为辅”原则进行安排的。嘉峪关市拘留所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万元,地方自筹30万元,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嘉峪关市朝阳街道司法所建设项目总投资6.3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规模100平方米。
来源:市发改委 建设投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