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提高地表水利用率,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全国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工作。强化节约意识,大力提倡健康文明、环保节约的消费模式。

    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住国家重点调控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节能降耗的契机,抓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争取列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结合资源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空间大的特点,以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推行清洁生产为重点,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发展模式,引用新技术,研制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产业。

    23、坚持资源综合利用。支持高载能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力度,逐步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对自有资源进行保护性开采。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24、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把市区绿化美化与郊区防护林带建设协调起来,深入开展全民绿化活动,完善城市园林绿网体系,提升绿化美化档次,打造人居环境质量高地。加强生态保护与荒漠化治理。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支持污染企业加大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