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6〕22号
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
《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权力清单》和《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权力清单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承办 机构 | 履职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监督 电话 | 备注 |
1 | 行政检查 | 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日常监管和督导检查 | 企业服务中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 3.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4.中共嘉峪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编委发〔2023〕26号)。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及违法行为(处罚)的纠正工作; 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3.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对区域内企业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违法行为处罚和纠正工作;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完成后,不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事项 | 承办机构 | 履职依据 | 追责情形 | 监督 电话 | 备注 |
1 | 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媒体运维、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结对关爱等工作,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节约型机关创建;牵头办理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2345热线等企业群众诉求。 | 综合办公室 | 1.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2.中共嘉峪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编委发〔2023〕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2 | 负责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廉政教育、日常监督工作,牵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员教育、干部考核工作;承担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党群办公室 | 1.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2.中共嘉峪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编委发〔2023〕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3 | 负责编制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制定落实年度招商计划;承担项目谋划、评估及项目库建设;负责精准招商、招商服务、对外宣传、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园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入园项目审核和初步选址;指导、协调、服务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处置。 | 投资促进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十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4 | 承担工业园区(高新区)年度考核工作,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和科技体系建设;推进园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配合科技等部门申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政策宣传,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企业人才引育等工作。 | 科技创新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5 | 承担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负责经济政策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实施园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落实“双碳”“双控”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低碳园区、零碳园区建设;负责扶持政策落实,“小升规”企业培育,品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等工作。 | 经济发展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6 | 深入推进“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做好甘肃嘉峪关臻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工作。 | 经济发展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九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峪关市雄关启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甘肃嘉峪关臻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嘉政函〔2023〕124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7 | 负责园区设施维护及服务外包精细管理、监督和运维;负责园区市政及公共设施接引、使用审批,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污水处理等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公共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损坏园区公共设施、私搭乱建、乱倒、乱抛、乱画等各类行为。 | 公共设施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十九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8 | 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牵头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报批、招标、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统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争取。 | 公共设施局
项目服务中心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三十三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9 | 负责园区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财政资金审核、支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报,各类专项审计和机关财务管理;管理园区国有资产;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做好企业投融资服务;参与配合做好企业上市、证券融资、募投基金、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等金融服务,多渠道吸引资本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财政金融局 | 1.《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2.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10 |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牵头履行园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园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企业服务中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 3.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4.中共嘉峪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编委发〔2023〕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 |
11 | 牵头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督促园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编制实施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加强产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园区大气、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 | 企业服务中心 | 1.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 2.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甘环函〔2016〕65号) 3.《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二十条 4.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办字〔2022〕6号) 5.4.中共嘉峪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嘉编委发〔2023〕26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0937- 6260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