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6〕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10号)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照《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6〕125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报范围
市工信局负责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气象、化工、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核工程、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数字技术等领域。建设、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农口)、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快递和高等学校工程等专业,按其专业主管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账号获取。本次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地址: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
fwpt/home)在线开展。未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省职改办同意,个人、用人单位和部门在线下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的账号由人社部门或市工信局负责审核和创建。
(二)个人申报。2026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为个人正式申报时间,为期共30天。申报人须根据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应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须在9月3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三)单位推荐。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为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审核及推荐时间,为期共20天。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含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等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扶基层经历等基础条件情况;任现职以来符合相应系列专业业绩贡献条件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各相关单位要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
四、注意事项
(一)业绩时限和任职年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6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为止。
(二)在职状态确认。原则上,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截止申报当月),或在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对公司法人,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后到地方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情况说明以及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
(三)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1.学历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在页面“个人学习经历”模块,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同步学信网”,系统将自动匹配学信网学历平台的信息;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2.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栏目。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申报人需在“知识更新能力”模块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5.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址进行检索。“中国知网”已收录论文只需在信息系统填写论文网址,将自动生成查重结果,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查重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查重不超过25%。论文要分项上传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查重报告、查新检索报告、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结果。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页、版权页、目录(摘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CIP核准材料。
6.工程项目材料。申报材料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负责人文件、涉及项目资金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
7.课题材料。课题(项目)材料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封面、个人排名页、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均由推荐单位盖章。
8.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材料。
(四)关于另行组织评价的情况。为涉密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开辟特殊通道,不组织网上申报,通过线下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评审通过后,经脱密脱敏后导入信息系统。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申报推荐规定。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权限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申报阶段,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负责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格的真实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和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要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有关佐证材料,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并按时提交评委会审核,特别注意的是个人申报提交至评审结束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
(二)切实发挥审核把关作用。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要求,要认真履行申报评审责任,严禁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单位账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人社部门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冻结申报账户。
(三)从严追究失信人员责任。申报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信息系统。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附件:1.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10号).pdf
2.《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王艳、王力卿 联系电话:0937-6225618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