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4 1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城区范围新增启用5套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2026年3月18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7日。


二、设备抓拍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种类


1.电动自行车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三、设备设置地点


1.兰新路与新华路路口

2.祁连路与新华路路口

3.雄关路与五一路路口

4.河口路与胜利路路口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规范骑乘行为,戴好安全头盔,护好自身安全,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