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督导检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4 09: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7月1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英同志督导检查嘉峪关市三镇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世虎,相关部门警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中,郑英同志一行深入三镇交通安全劝导站实地查看了交通安全设施配备、工作台账、装备配置、勤务值班备勤等工作,询问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运行情况,并就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劝导站规范化运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郑英同志指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对有效破解农村交通管理难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是省市部署的一项民生工程,更是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三镇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组织警力联合“两站一室”在乡村道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劝导工作,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郑英同志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全市道路安全形势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要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镇交警中队要结合辖区群众出行特点,以农村道路“五小”车辆为重点,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速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群众出行良好环境。三要强化源头管控工作。要持续加大对农村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劝导力度,实行劝导和宣传教育两手抓,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车必查,有违必劝,有人必宣,真正发挥好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四要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要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大对农村平交路口、弯道路段的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完善隐患路段台账,积极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期间,郑英同志还深入G312线2976+500事故隐患路段、关城景区停车场,就做好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和优化景区停车场停车秩序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