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4-04-01 10: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月26日,由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共同制定了《嘉峪关市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工作“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有机结合,推动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在双向互动中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办法》出台后,旨在发挥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的积极作用,助力打造“六个典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法》明确了建立协作机制的具体措施,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站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选聘人大代表为公益观察员,将人大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地组织引导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履职交流等活动,把代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职情况纳入积分管理,使联系点成为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沿哨所。

《办法》还明确了人大代表履行的职责、收集线索、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配合开展宣传工作等。《办法》还对人大机关和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联系沟通、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人大监督检察建议整改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人大机关和检察机关做好“人大代表+公益诉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